近年来,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越来越多,力度逐步增强,受惠面有所扩大。但很多小微企业反应,融资政策落地仍然有一些障碍,融资难、融资贵依然存在。
一、分析政策落实存在的障碍
(一)银行方面。一是受制于存贷比等限制。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李佩珈认为,“冲时点”对银行经营管理、企业财务成本、货币政策研判都有较大影响,银行“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的规定,对银行提升存款增长质量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正因如此,在存贷比约束下,银行揽储难度加大,小微企业融资将更难获得,成本也难以降低。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主管温彬等认为,定向降准后,目前银行普遍受到存贷比75%“红线”考核,在吸收存款方面不占优势的中小股份制银行,能否有余力加大小微贷款可能会受到存贷比考核等因素的制约。二是贷款规模被过度管控。《中国经营报》等媒体称,自2009年起针对当时物价上涨过快过高的情况,央行采取临时性贷款规模管控调控措施,按季、按月严格调控商业银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缺乏灵活性,贷款规模的过度管控直接限制了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小微贷款的投放力度。首先,在小微企业贷款需求不断增加、贷款规模基数不断扩大的情况下,贷款规模的过度管控直接与“两个不低于”(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的政策要求产生矛盾,致使中小商业银行根本无法实现小微企业贷款的“两个不低于”目标。以辽宁省朝阳银行为例,2013年末小微企业贷款较2012年末增加27.5亿元, 2014年度资本金2倍掌握),即便全部用来发放小微企业贷款,也不能实现。其次,贷款规模的过度管控堵塞了大部分小微企业向银行寻求融资的渠道,助长了高利贷泛滥。第三,贷款规模的过度管控,严重抑制了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贷款营销和创新积极性。信贷供给的严重不足造成信贷人员被动放弃了许多优质客户,严重制约了中小商业银行的快速发展。以朝阳银行为例, 2014年第一季度,央行为朝阳银行核定的信贷总规模为6亿元,在总行的总体平衡下,发放小微企业贷款17110万元,仍有33笔金额为21690万元的小微企业贷款因信贷规模限制不能发放。三是受考核机制导向影响。高盛高华经济学家乔虹等认为,银行的考核机制是以追逐利润和控制风险为导向的,如果定向宽松措施释放的信号不足以提振商业信心,也无法改变金融机构的风险偏好,那么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其影响将是有限的。民生证券宏观研究员朱振鑫等认为,传统部门融资需求旺盛叠加政府背书,具有高收益低风险优势,而资本具有逐利性,PSL 提供的流动性很难做到真正定向。《北京青年报》等媒体称,事实上,定向降准后银行贷款应该有所增加,但实际却呈现出相反的情况,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不但没有根本解决,个别地区反而有所加剧。定向降准的资金一部分被银行用于金融系统内部空转投机炒作牟利,如进行批发性同业拆借、购买理财产品甚至信托产品或者其他金融系统内投资来赚取利润。另外一部分通过同业合作、信托、证券、基金等平台或者在放给小微企业后,将定向降准资金投放到了国家限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房地产企业谋取高利。四是不合理收费等变相推高融资成本。《泰州晚报》等媒体称,现行基准利率6个月至1年贷款年利率为6.15%,而小微企业付融资成本最低也达10%。此外,小微企业还须接受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和有关部门的收费,而且这一部分会将融资成本拉高2到3倍;如果再加上贷款到期转贷时的“过桥”费用以及各种影子银行的“隐形”费用,一些小微企业最终可能会承接40%—50%的信贷成本。《21世纪经济报道》等媒体称,浙江温州市一些民营企业反映,一些银行贷款期限从一年缩短到6个月,审批时间却从原来10天左右延长到一个月。中国网称,调查表明银行业存在的乱收费现象导致一些企业贷款成本上浮15%甚至20%。“常年财务顾问费”“专项财务顾问费”“项目顾问费”“理财顾问费”等名目层出不穷,以这些名义向企业收取的费用少则几万元,多则上千万元,但收费后提供的服务大多名实不符。
(二)小微企业方面。一是信用不足导致贷款难。中国建设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黄志凌认为,目前银行实行的是先评级后贷款,传统的信用评级是基于财务数据,而小企业没有财务数据积累,小企业很难获得较高的信用评级,自然也难以获得信用放款。《第一财经日报》称,由于社会信用缺失和政府过度担保等不当干预造成了市场严重扭曲,一边是以国有企业为代表的抗风险能力较高的“高富帅”群体,一边是以实体经济小微企业为代表的高风险“屌丝”群体。过高的风险成本导致银行不得不拒绝小微企业,政府直接干预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政策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金融资源配置错位问题,相反只会将企业的风险转嫁到金融机构身上。二是融资性担保难、担保贵。红网等媒体称,政府为帮助企业融资一般会成立政策性担保公司,但是这些公司服务对象要么是政府着力扶持的民营企业,要么是国有企业,一般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很难“被服务”。很多中小企业因为资产少、抵押物少,如果没有担保公司担保,很难从银行贷到款。《金融时报》等媒体称,近年来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缓慢,受资本规模的限制,放大倍数多为3-5倍,担保能力不强,一般都在3%-5%之间,多在办理业务时提前收取,且增加一些人为的反担保措施,导致企业实际可用资金减少,加大小微企业融资财务成本。三是企业融资链条长。中国建设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黄志凌认为,除了信用贷款难,小企业能够用于抵押的财产非常有限,抵押贷款也很困难,由此只能借力担保公司或者第三方担保,这样的结果是贷款链条被拉长,同时融资成本大幅度提高。《经济日报》称,企业融资链条变长最主要的原因是资金的“倒爷”多了,经过各个环节的层层加价,最后到达企业手里的资金价格自然水涨船高。这与影子银行的发展密切相关。银行为了绕过存贷比的限制,往往通过信托等通道来放款,《中国金融政策报告(2014)》数据显示,体系内影子银行规模已超过15万亿元。四是缺乏僵尸企业退出机制引发风险。《证券日报》等媒体称,小微企业退出的问题没有解决,因此也催生了一些道德底线不高的人会“跑路”。企业主跑路了,没有人申请破产保护,这等于给银行“丢个炸弹”,银行自然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三)银行与中小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第一财经日报》等媒体称,中小企业存在规模小、资产少、内部治理和抗风险的能力弱等问题,银行向其放贷时信息不对称又不具规模经济,无力还贷时政府出面协调与救助的概率低,因此银行有顾虑。《新世纪周刊》等媒体称,近年来被力推的联保互保模式,在经济下行周期没能经得起考验,几近破产。银行往往碰到的情况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甲企业到A 银行去贷、乙企业到 B 银行去贷,两家互保,银行看不出来,一出事就是一大片。还有部分企业通过互保骗贷,企业虽然小,但投资多元化、项目不相干,一会儿做服装、一会儿搞房产,不在一条供应链上面。由此,银行很难识别实际控制人,企业主也有刻意隐瞒信息的嫌疑,往往让亲戚朋友做法人代表,几家公司相互担保,银行很难觉察到,这就相当于信用贷款了。而且这种情况事先看不出问题,风险暴露的时候一查才会发现。 《经济日报》称,企业“倒贷”往往借助于民间资金,如担保公司或是小贷公司,成本高达月息2至3分,如在江浙地区,“倒贷”一次至少会增加企业贷款总额2%的成本。一旦企业续贷不成功,就可能背上高利贷,导致经营状况恶化甚至倒闭。“‘倒贷’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影响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也不利于银行了解借款人财务和经营状况,掌握贷款真实质量情况,加大了小微企业的信用风险。”
二、媒体专家相关建议
(一)对银行管放结合。一是增加银行贷款占比。《经济日报》称,增加银行贷款占比,降低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影子银行融资占比极为重要。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等表示,金融机构应缩短经营环节,把吸纳的资金不经过那么多弯弯绕,直接投到企业中去;希望监管部门突破分业监管藩篱,尽量让金融机构资金直通企业。 《中国经营报》称,一方面建议单列小微企业、“三农”信贷规模,允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银监会“四单原则”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不受人民银行信贷总规模管控,以全面保证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和涉农贷款“两个不低于”等相关政策真正有效落实。另一方面建议适时取消贷款规模管控。信贷规模控制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早已停止,而作为宏观调控的临时性措施,当下由于物价逐步回归到合理空间,这项措施早已没有存在基础了,应按照本届政府减政放权的执政理念,用市场的方式去调控经济,而不能用政策、违法(商业银行法)手段去调控经济,应适时取消对中小银行的信贷规模控制,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确保信贷扩张目标与国家扶持小微企业、“三农”经济发展政策相匹配。二是限制银行对房地产的贷款。《陕西日报》称,国家隐性担保无处不在,这使资金大量流向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产能过剩行业和僵尸企业。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教授袁钢明建议,在对三农和小微企业定向降准的同时,应限制银行对房地产的贷款,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解决目前的结构性问题。三是建立风险补偿等配套机制。工行城市金融研究所赵幼力表示,在经济下行背景下,小微企业是周期调整的主要牺牲品,让银行承担信贷风险的办法,注定解决不了融资难的问题,需要政府配套支持风险补偿、减免税收等,而非银行信贷一己之力可以解决。《新世纪周刊》称,许多地方政府也联合银行,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比如大连银行与大连市政府进行银政合作,推出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的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贷款,提供准入门槛更低、担保措施更为灵活多样的贷款支持。
(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全面扶持。一是政府为小微企业增信。中国建设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黄志凌认为,国际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欧盟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扶持小企业的发展,不是对小企业或者给予发放贷款企业给予直接补贴,是通过向银行、向金融机构的贷款提高增信,在承担小企业增信方面扮演着最主要的角色。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王红建议,目前中小微企业的信息披露不够充分,以至于相应金融机构获得中小微企业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一定问题,影响到融资的供给判断,从供给和需求两方面来讲,要把政府已经有的信息向金融机构开放,尽可能做统筹协调的工作,打造很好的信用环境。二是建立和完善担保体系。贵阳市委常委帅文认为,建设融资担保体系,为企业融资提供第三方担保。成立政府引导,银行、担保、典当、风险投资机构和民营经济共同参与的融资服务组织,进一步缓解中小型民营企业融资难题。还可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信用评级体系和符合市场原则的担保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及奖励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管理制度,设立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放大担保的效益和担保倍数。《新世纪周刊》称,在实际操作层面,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离不开政府的配套政策支持。部分小企业主反映,在政府规划的产业园区,企业已经入驻了,但土地手续没有完备,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进行融资,这时就需要政府的支持,比如通过有政府背景的担保公司做担保,或者以某种方式得以质押土地。
(三)搭建统一的综合经济金融信息平台。《第一财经日报》建议,搭建一个统一的综合经济金融信息平台。要充分借鉴“大数据”理念,将分散在不同企业、银行、政府机构的企业日常经营信息、融资信息、纳税、报关信息和企业主信用记录整合到这一统一信息平台,通过法律方式明确这一平台的数据接入、数据查询和运用规则,规范平台运行。一方面,通过制度约束强化市场信用基础,引导市场主体自觉树立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和行为方式,真正夯实市场经济的“基础桩”。另一方面,通过信息的公开透明和直接查询,为金融机构准确评价企业风险状况和开展金融创新提供有力支撑,为市场规律更好地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创造基础条件。需要说明的是,目前国务院出台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如果银行不能通过信息联网的方式直接核实企业公示数据的真实性,就难以有效杜绝企业弄虚作假行为,这项政策就难以真正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