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关注民间金融风险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4-10-20
一、当前我国民间金融风险处多发状态
(一)民营企业资金链断裂、老板跑路等现象频发
1、福建龙岩天成集团董事长黄水木"卷款十亿出逃"
天成集团董事长黄水木在龙岩从事房地产开发多年,近年来,黄水木以2分至5分不等的利息,向商会会员、同乡、朋友等借款。去年以来,因资金链出现紧张,黄水木开始转移资产,并于今年5月出逃境外。目前,登记债权人达200余人,金额近10亿元。
2、广西柳州正菱集团实际控制人廖荣纳身负30亿元借贷出逃
正菱集团曾是广西"百强企业"之一,业务涉及汽车及零部件、房地产等多个领域。今年5月28日,广西柳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宣布已依法对该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并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柳州正菱集团实际控制人廖荣纳发出"红色通缉令"。据媒体报道,此案涉及约2000人,银行资金70多亿,民间资金约30亿,被媒体称为"广西最大的非法融资案"。
3、浙江杭州中都百货董事长杨定国潜逃
今年6月14日,浙江杭州中都百货董事长杨定国在家人协助下,从中都集团出逃;6月16日,杨定国自杭州飞往北京,自此失踪。6月24日晚,中都控股集团董事长杨定国于在厦门被逮捕。据了解,杨定国失踪前,或以个人的名义,或以公司的名义向中都集团内部员工借款多年,且集资数额巨大,涉及资金约8000万元-9000万元。其中,近期就有10余位中都集团内部的员工,向杨定国贷款超过千万。
4、江苏江阴丰源小贷公司负责人任标跑路,涉及债务资金约10亿元
江苏江阴丰源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金2亿,经营范围为面向"三农"发放贷款,提供融资性担保、开展金融机构业务代理以及经过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知情人士透露,江阴丰源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老板任标及其妻子郑群群在今年1月份已经跑路,目前去向不详,而任标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有涉及近1亿的银行贷款尚未归还。
5、西安黄金佳女董事长被刑拘 400多名参与者报案
河北廊坊警方9月24日发布消息,黄金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其涉案嫌疑人肖雪(公司法人代表)已被廊坊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涉及河北、陕西等9省市。内部人士透露,公司以投资黄金为名,层层高息借款,新增资金减少,导致到期资金无法兑现,资金链断裂。西安警方24日下午透露,西安市已有400多名参与者报案,初步估计涉案金额近7000万元
6、安徽望江县红焰集团董事长周焰生自杀
公开资料显示,成立于1999年的红焰集团旗下拥有十余家公司。10月14日,望江县红焰集团老总自杀身亡。当地知情人透露,周焰生生前承建了廉租房、公租房项目,但是资金缺口很大,从商业银行又贷不了款,加上民间借贷的高额利息压力,导致他资金链断裂。
此外,潜山县陈斌凯、桐城市刘克胜、太湖县朱林寿等当地知名企业家相继选择"跑路",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资金链断裂。
(二)民间金融风险或进入集中爆发期
"路透社"报道,有官方信息显示,2013年中国非法集资发案数量、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均超过以往常规年份的平均水平,发案区域已涉及全国31个省(区、市)、87%的市(地、州、盟)和港、澳、台地区,新发案件多集中在中东部省份,并不断向新的行业、领域蔓延。《云南信息报》等报道,自去年下半年来,受经济下行、流动性趋紧等综合因素影响,各地非法集资吸储、民间借贷纠纷等案件大幅增加。业内人士指出,一批高杠杆、高成本扩张企业资金链断裂,民间借贷逾期违约案件高发,老板跑路频繁上演,标志着以民间借贷为主的我国民间金融风险进入集中暴露期。《经济参考报》报道,多家研究机构近期公布报告显示,去年我国民间金融市场规模超过5万亿元。受访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民间金融风险有进一步放大和爆发的趋势。福建省高级法院介绍,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7万多起,案件数量同比大幅度增加。今年前5个月,四川省共查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33起,同比增长近一倍。广西柳州市公安局一位办案人员表示,拖欠银行贷款、身负巨额借贷、改变法人代表、离境出逃跑路"成为当前一些出险企业负责人躲避债务的普遍做法。
二、原因分析
(一)受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宏观经济大环境影响较大
《瞭望》新闻周刊报道,专家指出,在银根紧缩和前些年房地产业"狂飙突进"背景下,房地产商特别是中小企业民间高息融资获取资金是公开的秘密,"跑路"事件频发实质是房地产非理性繁荣的后遗症。"华商报"报道,西安当地某银行高管称,门槛太低,从业者情况又太复杂。经济好时,不管是真繁荣还是虚假泡沫,矛盾不会暴发。一旦经济下行,暴利支柱产业如房地产、能源,资金链断裂,就可能会把很多人卷进去,把大笔社会资金变成固定资产,变成死钱,这只是迟早问题。《云南信息报》报道,业内专家分析认为,自2011年信贷高增长退潮后,一批过度扩张企业被迫靠民间借贷"短贷长用"维持运营,一旦融资难以为继就难免"搁浅"。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一些民间资金流向房地产、"两高一剩"等限制性和高风险行业,部分民间金融风险通过多种渠道向正规金融体系传递,影响了金融稳定。长期从事房地产研究的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王阿忠认为,近年来,房地产发展"狂飙突进",不少以前做实体经济的企业也加入到房地产开发中来,一些中小企业也拼命扩张,四处拿地,民间资本通过个人借贷、担保公司和信托等渠道最终都进入了房地产行业。福建省高级法院民二庭法官刘炳荣表示,在当前房地产市场低迷的背景下,开发商融资、原材料和劳动力等成本却在不断增加,一旦销售不景气,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跑路"事件频发并非偶然。广西正菱集团办案人员介绍,发迹于装备机械的正菱集团,在2008年前后大举涉足资本经营和地产投资。集团一方面成立正菱担保等机构获得融资担保或直接吸存,另一方面大举进军地产项目,以期偿还高额融资利息。受市场低迷影响,房地产项目积压资金链断裂,廖荣纳在4月份潜逃境外。受红焰集团董事长周焰生生前资助人士表示,"他真不该炒地,听说今年有近20万平方米的房子在建设之中,要将近3个亿的资金周转,银行贷不了款,在民间借贷的钱少说上亿,利息付不出,压力太大了。"
(二)民间金融监管缺位
"华商报"等报道,受访专家表示,目前政府对民间金融监管存在缺位现象,多头监管问题较为突出。比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由金融办管;投资公司和中介机构是工商部门管;典当行却是商务部门管。多头分散管理使监管长期缺位,担保、中介、小贷等机构很少规范经营,很大一部分都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吸存放贷。西南财经大学等研究机构近期公布报告显示,去年我国民间金融市场规模超过5万亿元。规模庞大的民间融资能有效满足市场多层次资金需求,助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然而,因监管主体缺位和机制不完善,民间借贷长期"地下运转"风险丛生。福建省高级法院民二庭法官刘炳荣表示,民间借贷已成为我国金融市场中重要组成部分,但相关法律长期空白,社会各界对民间借贷行为的合法与非法等问题看法各异。"浙江吴英非法集资"等案件引发公众巨大争议,凸显立法明确民间借贷法律边界、健全监管机制体系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二)中介机构推波助澜
《瞭望》新闻周刊报道,今年以来,全省多地法院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呈现大幅增长趋势,这些案件表面上体现为个人之间的借款,但审理中发现,大多数纠纷的实质是担保公司、典当行、地下钱庄等机构通过高息吸收民间资金,再以更高利息放贷流向房地产业,房地产商因资金链出现问题无法偿还高利贷本息。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担保中介融资、互联网金融、小额贷款公司遍地开花。这些中介机构在争夺市场中,以投资理财等名义逐渐演变成加强版、网络版的非法集资。
(四)市场混乱、借贷备案制度不健全
《云南信息报》等报道,部分民间放贷者和融资中介机构反映,当前民间借贷市场较为混乱,信用和债务情况缺乏查询渠道,加上准入和退出等机制欠缺,导致民间借贷长期游离在灰色地带。湖南省一位长期放贷的"资金掮客"认为,由于很难了解借款人的债务和经营情况,放贷时只能通过大幅提高利率来弥补风险。
此外,浙江温州和福建泉州等地展开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探索民间借贷登记备案,出现的新问题也值得引起重视。采访发现,民间借贷登记中心登记的融资要受"最高利息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存款4倍"限制,远低于地下钱庄、担保公司的借款利率,一些投资者为追求高利,不愿前往登记。一些借款人考虑借款信息公开后,银行会要求还贷,出借人也担心利息收入需交个税,登记积极性不高,影响借贷登记服务推广。福建晋江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主任林霖强称,晋江民间融资总额每年超千亿元,目前登记的还只是"冰山一角"。
(五)借贷双方盲目追求高回报 无视高风险
《云南信息报》报道,当前股市楼市不景气,大量民间资本涌入"只管收益,不看风险"的投机性借贷。分析人士认为,年利息普遍超过20%的民间借贷资金,只有房地产、采矿业收益率才可能与之相匹配。大批投机性借贷资金涌入房地产和采矿两大行业,受国家调控影响后,就难以避免违约和坏账的结局。陕西和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杨君表示,正常的商贸、生产、销售行业,年利润空间不过是5%到15%,民间借贷在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合法范围内。很少有行业可以在承担这样的成本后还能赚钱。 这就决定了民间借贷的正经用途应该是救急,属于"过桥资金","是用钱换时间、再换空间"。不吸储、不投机,短贷不长用,这才是民间借贷原本该有的模式。西安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副总经理李建华表示,现在这个市场,大多数人的出发点有问题,借贷双方都盲目追求高回报,无视高风险。原先以暴利为基础的两个行业-房地产和能源,如今都行不通了。能应付高利息的前提是筹来的钱要流的快、有高利润,一旦失去了这个前提,高息揽储者只能是拆东墙补西墙,饮鸩止渴,最终难以为继,只能烂账或者跑路。
三、建议意见
(一)疏堵结合 完善监管体系
《经济参考报》报道,民间金融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正规金融供给不足所形成的资金缺口,但由于法律地位不确定、监管缺位、风险不易监控等原因,一旦暴露风险容易传导至其他金融机构,并冲击实体经济。在打击非法民间金融活动时,应疏堵结合,将民间借贷活动纳入正常金融监管范围和法治化轨道,置于阳光监督之下,确保民间融资活动合理规范和健康有序。网民"浪淘沙"认为,治理民间金融问题,应疏堵结合,其中最关键的基调是发展。把握好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之间的界限,需要制度上的创新。搞好民间金融改革,关键在于寻找到既满足市场需求,又方便纳入现有监管体系,进行常态化监管的渠道,在这方面,民营银行会是不错的选择。也有有网民建议,规范民间金融可采取三项措施。一是加快民间融资活动立法进度,尽快出台和实施《民间借贷法》及系列法律规范,将民间借贷活动纳入正常金融监管范围和法治化轨道,将全部民间融资活动置于阳光监督之下;二是各级政府及监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民间借贷活动整顿力度。成立民间金融市场监管职能机构,充实力量,加大非法集资、高利贷等融资活动的监管力度;三是加快改革步伐,全面实现利率市场化,降低金融业准入门槛,统一金融审批部门,实现金融充分竞争,并将民间资金引入金融行业。陕西和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杨君表示,这个鱼龙混杂的市场,需要正规审批、正当经营的企业起到示范效应,用品牌的力量聚集资金,合法安全地履行类金融行业对经济的补充作用。这样才能抑制高利贷和非法集资滋生,释放合理需求,挤压违法空间。
(二)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引导和规范
《经济日报》报道,要加强对民间借贷的引导和规范,发挥民间融资的积极作用。一是要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对民间借贷的潜在风险进行必要提示,增强群众的金融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高利贷"的高风险和非法集资及金融诈骗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二是要规范管理。可通过探索建立民间投融资市场平台,实施统一、有序、规范的民间融资管理与服务,实现民间融资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三是加大对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转贷、金融传销、洗钱、暴力催收导致的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司法部门要予以严厉打击。四是要整顿民间借贷乱象。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加强民间借贷整顿,完善市场,剔除违规的不合法的机构,切实维护民间借贷良好秩序,促其健康发展。
西安市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副总经理李建华表示,现在西安设立民间借贷服务中心,就是政府的一种尝试。这种思路算是"招安",先以"服务"为名,在行政力量与民间借贷之间搭起直接桥梁,再以示范作用搅动市场,最终转型为"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指出,可以通过推广民间融资备案管理等试点经验等进行民间金融治理。具体来说,即有必要对融资规模超过一定金额和融资对象超过一定人数的民间借贷实施强制备案制,对融资额度较小、且相对安全的融资主体,采取自愿备案制。 同时,还要探索建立对放债大户跟踪、监测和调查和民间借贷群发性异常突变情况调查制度,建设民间金融信息发布平台,公布民间融资加权平均价格,提高民间金融市场的透明度等。